被家暴時需要蒐集哪些證據

服務名稱:

被家暴時需要蒐集哪些證據

詳細介紹:

被家暴時需要蒐集哪些證據?

一、驗傷單
1、家暴發生後,請立即驗傷。
2、不限定公、私立醫院,診所也可以驗傷。
3、不限甲種驗傷單,由於甲種診斷書價格比較高,所以可用乙種替代,且和甲種效力是相同的。

二、影像
1、照片:當事人受傷的照片,或是家暴現場畫面、物品毀損狀況等圖像紀錄。
2、錄影:利用監視器、手機錄影,證實暴人對當事人騷擾。

三、錄音檔
多以證明精神暴力、恐嚇、騷擾為主,但要注意「通訊保障與監察法」的規定,竊聽不得為證據,如違反恐須負擔刑責。

四、目擊證人
,因為法官審理家暴案件時,證人說詞也很重要,所以如果有親眼目睹或耳聞暴力經過的孩子或鄰居可作為目擊證人。但最好是非親屬關係的人,以避免法官認為有偏袒嫌疑,選擇不採信。